一、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
扣除比例:100%
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,準予扣除。
二、職工福利費支出
扣除比例:工資薪金總額14%
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,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%的部分,準予扣除。
三、職工教育經費支出
扣除比例:工資薪金總額8%
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,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%的部分,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;超過部分,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。
四、工會經費支出
扣除比例:工資薪金總額2%
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,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%的部分,準予扣除。
五、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支出
扣除比例:工資總額5%
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,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、補充醫療保險費,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%標準內的部分,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;超過的部分,不予扣除。
六、業務招待費
扣除比例:發生額的60%,封頂線: 銷售收入5‰
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,按照發生額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5‰。
七、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
扣除比例:銷售收入15%(特殊行業:化妝品、醫藥、飲料 — 30%)
一般企業: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,除國務院財政、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,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%的部分,準予扣除;超過部分,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。
化妝品制造或銷售、醫藥制造、飲料制造(不含酒類制造)企業: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,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30%的部分,準予扣除;超過部分,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。
煙草企業: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,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
八、手續費和傭金支出
扣除比例: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%
一般企業: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,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(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、代理人和代表人等)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%計算,限額以內,準予扣除;超過部分,不得扣除。
保險企業:
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% 計算 ;
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%計算,
限額以內,準予扣除;超過部分,不得扣除。
九、研發費用支出
扣除比例:175% (加計扣除75%)
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,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,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,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,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%在稅前加計扣除;形成無形資產的,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%在稅前攤銷。
十、公益性捐贈支出
扣除比例:年度利潤總額12%
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(含縣級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,用于慈善活動、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,在年度利潤總額12%以內的部分,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;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%的部分,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。
【注意】扶貧捐贈支出可據實全額扣除(100%)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)中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,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(含縣級)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,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,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。在政策執行期限內,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,可繼續適用上述政策。
十一、黨組織工作經費支出
扣除比例:職工工資總額1%
非公有制企業: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管理費列支,不超過職工年度工資薪金總額1%的部分,可以據實稅前扣除。年末如有結余,結轉下一年度使用。累計結轉超過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2%的,當年不再從管理費用中安排。
十二、企業責任保險支出
扣除比例:據實扣除—100%
企業參加雇主責任險、公眾責任險等責任保險,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,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。
溫馨提醒:計算扣除標準的比例一定要特別注意基數是什么,是工資薪金總額呢,還是年銷售收入額,還是年利潤總額。